关于印发《吴泾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 施工承发包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办(部门),各居、村委,镇属事业单位(公司): 《吴泾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实施办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吴泾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吴泾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国家、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闵府规发〔2022〕6号)《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实施细则》(闵建管规〔2022〕1号)《闵行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闵府办发〔2019〕63号)《关于对本区政府投资类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进行分类管理的通知》(闵建管发〔2026〕19号),本着规范、高效、简便的原则,结合吴泾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镇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投资在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修、装饰工程以及道路、桥梁、环保、园林绿化、河道整治疏浚、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章 发包 第三条 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办理立项手续或出具相关的文件资料; 2.涉及规划批复、施工图审查、方案公示等要求的,应取得相应的批复或审核意见; 3.满足国土及规划要求; 4.符合资质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有批准的施工方案; 5.资金及配套到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发包方式 1.限额以下工程采用公开发包。 2.总投资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评标活动,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经评审后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3.总投资5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由镇规建生态办(招投标)在闵行区限额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平台上办理承发包手续。 4.涉及应急抢险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请镇规建生态办(招投标)实行发包备案制,但开工前必须先踏勘(应先拍摄相关照片作为资料备案),并及时补办相关发包手续。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应急抢险项目,禁止以抢险名义实施常规工程项目。 第五条 发包公告 发包公告应载明 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1.发包条件(包括:发包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资金来源、金额等);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对竞标人资格要求; 4.发包文件的获取; 5.竞标文件的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7.其他(包括:工程总投资、本标段投资、最高投标限价、计划工期、质量标准等); 8.监督部门; 9.联系方式。 5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 1.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发包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参考造价; 3.发包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发包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 5.对竞标人的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第六条 编制发包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发包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委托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发包文件,发包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1.竞标邀请书; 2.竞标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最高投标限价;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竞标文件格式。 发包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5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 1.竞标邀请书; 2.竞标人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竞标文件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条款; 7.评审标准和方法; 8.结算原则。 第七条 发包文件的澄清 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发包文件发出后,各竞标人在发包文件载明的答疑及澄清截止时间前,通过发包文件约定的方式以具名的形式向发包人就发包文件的内容提出疑问,逾期不予受理和解答;发包人应当在发包文件的补充发包文件发放时间前,按照发包文件约定的方式发布答疑纪要(补充发包文件),答疑纪要作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发包文件编制的,发包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发包文件的潜在竞标人;不足15日的,发包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 发包文件发出后,各竞标人在发包文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可以通过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信息管理系统上以不具名的形式向发包人就发包文件的内容提出疑问,逾期不予受理和解答;发包人应当在发包文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二天前,在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信息管理系统上发布答疑纪要,答疑纪要作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竞标文件递交 第八条 竞标文件的递交与保管 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竞标人按照发包文件编制竞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送达竞标文件,逾时送达,发包人拒收竞标文件。 应当确定竞标人编制竞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发包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竞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5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 竞标人按照发包文件编制竞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送达竞标文件,逾时送达,发包人拒绝收竞标文件。 竞标人在获取发包文件后,应在竞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确认是否参加竞标,如因竞标人未告知导致发包项目发包失败并造成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竞标、评审、承包商确定 第九条 竞标文件开启前应审查竞标人委托书和身份证、竞标文件等,符合规定的接受其竞标,否则不予接受。 第十条 竞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竞标价格和竞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竞标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评审由发包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发包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 竞标会由发包人或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主持,邀请所有入围竞标人参加。 第十二条 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发包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竞标候选人为承包商。如排名第一的竞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竞标有效期内发包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竞标候选人为承包商,或重新招标。 5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 发包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竞标候选人为承包商。如排名第一的竞标候选人放弃承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投标有效期内发包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竞标候选人为承包商,以此类推。 第十三条 发布竞标结果公告 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发包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 承包商确定后,镇规建生态办(招投标)同时在闵行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信息管理系统上发布竞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两天。 第五章 事中事后监管 第十四条 镇规建生态办(招投标)根据区建管委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承包商履约评价、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不诚实守信的竞标人、承包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应程序,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限制其承揽业务。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资金拨付及使用等监管工作。对建设工程和承包商要落实协调管理责任人,对承包商进行履约评价,对违反竞标承诺、施工合同及建设施工规范等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 第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和各建设单位要加大对限额以下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社保核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 镇规建生态办(招投标)要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的日常检查和指导,并将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列入镇对基层的年度考核内容。 第六章 其他 本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吴泾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实施办法(闵吴府发〔2014〕9号同时废止。
附件:1.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非竞标发包登记表 2.吴泾镇应急抢险工程项目承发包审批表 3.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4.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发包信息表 5.吴泾镇建设项目承发包申请表 6.闵行区承包商履约评价报告书、评分表、结果通知书及回执 7.施工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评价评分表 8.履约评价结果通知书 9.吴泾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用备案表
附件1项目编号: 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非竞标发包登记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发包代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案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吴泾镇应急抢险工程项目承发包审批表
附件3 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注:1、建设单位填写本表一式两份。2、项目编号、发包方式由管理部门填写。
附件4 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发包信息表
附件5 吴泾镇建设项目承发包申请表
附件6 闵行区承包商履约综合评价报告书
附件7 施工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评价评分表 □阶段评价 □综合评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盖章)填表人: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附件8 履约评价结果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评价的承包商名称): 依据《闵行区街镇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办法》,对你单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合同编号)的施工(监理)履约情况进行了评价,评定结果为:综合评分分,等级为______。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或者(街镇招标部门)书面提出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履约评价结果通知书回执
本单位于年月日收到(建设单位名称)对我单位(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的施工(监理)履约情况评定结果通知书。
签收人(签字):____________ 承包商(盖章)_____________
附件9 吴泾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用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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