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吴泾镇安管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4日

关于印发《吴泾镇安管中心2024年度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居、村委,机关各办(部门),镇属事业单位(公司):

吴泾镇安管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镇党委、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吴泾镇安管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编制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安全生产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三)《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四)《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五)《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六)《闵行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七)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八)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强化安全监管属地责任落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实现本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计划

以风险隐患防控为底线,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及隐患问题突出企业,科学合理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监督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

按照区应急局、镇党委和政府相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施多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加强黄浦江沿线重点企业的监管。针对重大突出问题、复杂技术工艺流程等情况,实施“执法+专家的管理整治模式。

(三)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统一执法着装和规范执法文书。对职责范围内工贸、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不断提高检查覆盖率、整改率和处罚

(四)强化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不断优化检查内容,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

(一)方式

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其他检查等检查方式。

(二)范围

以镇域内危化、工贸企业为主(区应急管理局监管的重点企业除外)。

(三)内容

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指引(工贸篇2023年版)》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为指引,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逐一开展检查。督查、巡查、联合检查等非计划检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五、实施“四色分类”管理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闵行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纳入监管的工贸、危化重点企业实施分色分类管理:

A级(重大风险/红色风险)生产经营单位: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设有快速冻结装置液氨制冷的生产经营单位;2.存在化学化工实(试)验室的生产经营单位,且危险化学品使用总量大(年使用总量不低于10000千克或10000立方米);3.经安全风险评估最高固有风险为红色的生产经营单位;4.2023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B、C、D类生产经营单位;5.2023年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或被安全生产部门约谈2次的B类生产经营单位。

B级(较大风险/橙色风险)生产经营单位:1.非“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仓储和化工生产、涉氨、金属冶炼(含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粉尘涉爆(涉粉作业人数1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2.存在化学化工实(试)验室的生产经营单位,且危险化学品使用总量较大(10000千克或10000立方米>年使用总量≥1000千克或1000立方米);3.加油站、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爆炸危险区域、单个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人(含)以上存在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可能的企业(作业人员密集);4.经安全风险评估最高固有风险为橙色的生产经营单位;5.2023年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或被安全生产部门约谈2次的C、D类生产经营单位。

C级(一般风险/黄色风险)生产经营单位:1.存在化学化工实(试)验室的生产经营单位,且危险化学品使用总量较少(年使用总量不超过1000千克或1000立方米);2.新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3.经安全风险评估最高固有风险为黄色的生产经营单位。

D级(低风险/蓝色风险)生产经营单位:1.经安全风险评估最高固有风险为蓝色的生产经营单位;2.重点检查范围内A、B、C类以外的危化、工贸生产经营单位。

六、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共检查418家次,其中重点检查318家次(占比76%),一般检查100家次(占比24%)。

(一)重点检查(318家次)

1.“四色分类”检查(198家次)

1)A类(红色)企业督察检查(32家次)

全年监督检查8家,覆盖率100%,每季度至少检查、复查各1次

2)B类(橙色)企业督查检查(68家次)

全年监督检查34家,覆盖率100%,每半年至少检查、复查各1次

3)C类(黄色)企业督查检查(68家次)

全年监督检查68家,覆盖率100%,全年至少检查、复查各1次

4)D类(蓝色)企业督查检查(约30家次)

全年监督检查30家,覆盖率100%,全年至少检查、复查各1次

2.重点时段检查(约30家次)

结合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国定节假日及高温汛期等特殊季节安全保障需要,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等开展专项抽查。

3.重点事项检查(约30家次)

1)为巩固和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对2023年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复评和“回头看”检查。

2)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镇域内规模租赁企业和园区开展专项检查(详见附件2)。

4.重点专项检查(约60家次)

1)根据国家、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镇监管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检查。

2)按照镇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针对特定领域、特定区域、特定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二)一般检查(约100家次)

1.“四色分类”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的要求,实施属地和行业领域监管,镇城运中心(安管中心)实施随机抽查(约60家次)。

2.对相关居村、镇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指导和督查,对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约40家次)

(三)其他检查

1.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跟踪检查,落

实区级督办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和监督检查、销号审查、定期通

报、预警约谈等工作制度。

2.对来信来访举报上报、联动中心派发及上级交办等案件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会同或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性、阶段性的联合执法行动。

4.其他应当安排的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是监督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可视情组织专家参与检查。监督检查可视情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按照四不两直原则进行暗查暗访,严查事故隐患。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三是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具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法律文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限期整改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对检查和复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四是对整改指令复查的,应在指令期限到期后10日内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并制作复查意见书。

五是针对重大突出问题、复杂技术工艺流程等情况,实施“执法+专家的管理整治模式,专家对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诊断提出整改建议后,镇安管中心对建议整改项或部分不符合项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持续跟进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是对生产经营单位或村、镇属公司上报工贸、危化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治理方案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列入区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跟踪治理直至隐患摘牌。

七是依法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八是依法提请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九是监督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录入应急监管信息系统,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当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十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的工作机制,树立新形势下,保持安管中心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和业务培训,采取自查自纠、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进一步规范检查执法工作。

 

附件:1.2024年吴泾镇安管中心“分色分类”重点监管

单位名单

2.2024年吴泾镇规模租赁企业和园区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名单

3.2024年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直管吴泾镇辖区单位

名单

4.2024年吴泾镇安管中心执法检查工作量核算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中共吴泾镇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印发

留言

*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验证码  

公众意见

咨询人 意见与建议 回复内容 提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