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吴府发〔2023〕5号
关于印发《吴泾镇创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 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居、村委,机关各办(部门),镇属事业单位(公司): 《吴泾镇创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吴泾镇创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道(镇、乡、工业区)考评办法》(沪精细化办〔2022〕7号)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城市容貌规范》,以保障城市“整洁、有序、温馨、安全、美观”的指导思想,紧密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区创建和全国文明镇创建等工作,美化环境、优化管理、完善配套、倡导文明,凝聚全镇力量开展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道(镇、乡、工业区)考评办法》(沪精细化办〔2022〕7号),结合我镇“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建设、绿色社区创建、重大活动市容保障、市容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任务,全面提高镇域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满足我镇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容环境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城市道路环境:道路、人行道没有垃圾和污水污渍;路面平整无坑洼;没有占道设摊经营、门前乱堆物或乱设置广告牌等现象;规范合理划定非机动车的停放区域,车辆停放规范、整齐。 责任部门:城运中心、城建中心、行政执法队。 2.城市绿化环境:行道树及沿街花坛、花箱、绿地植物、立体绿化等长势良好、修剪规范;各类绿化无死株,无暴露垃圾,无设施破损,无明显黄土裸露,无明显病虫危害;周边绿道、口袋公园、已开放的社会单位附属绿地等景观良好,能够满足周边居民休闲、健身活动需求。 责任部门:农服中心、城建中心、文体中心。 3.建(构)筑物环境:沿街建(构)筑物外墙、露台(长廊)以及空调外机、雨蓬等附属设施规范设置、完好整洁、无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乱刻画等;沿街商店橱窗陈设美观大方、没有杂乱广告和明显过期破损的宣传张贴画;景观灯光与周边环境协调,亮度适中,视觉效果良好。 责任部门:城运中心、城建中心、行政执法队。 4.居住区环境:小区内各类设施完好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现象;绿化养护良好,无病虫危害,没有明显枯死或缺失,以及毁绿种菜、占绿堆物等失管失养现象;各种车辆规范停放;小区环境整洁,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规范定点堆放,专用回收箱密闭、完好整洁,清运及时;垃圾箱房(桶)完好整洁,周边无散落垃圾。 责任部门:社区办、城建中心、房管所、各居委。 5.公共设施环境:休憩座椅、雕塑小品等城市家具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功能完好、整洁美观。废物箱设置布局合理,完好整洁,周边无散落垃圾;公共厕所(倒粪站)内外环境整洁、各类设施维护完好,无明显异味;人行道各类杆亭棚箱无破损,无污垢污迹,无乱张贴等现象。 责任部门:城运中心、农服中心、城建中心、行政执法队、环卫公司。 6.公共场所环境:特定区域(集市菜场、交通集散地、校园、医院等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责任部门:经发办、社发办、城运中心、城建中心、行政执法队、环卫公司。 7.标识标牌和广告设施:沿街广告招牌设施和各类指示牌、宣传横幅设置规范,并保持完好、整洁,无破败污损现象。 责任部门:文明办、城运中心、城建中心、行政执法队。 8.城市水域环境:河道水面清洁,两岸没有暴露垃圾;沿河步道、亲水平台整洁、优美,满足市民休闲活动需求。 责任部门:水务站、农服中心、各村委。 9.工地环境:各类工地围墙围栏设置规范,施工过程中无渣土、垃圾、材料乱堆放,泥浆、污水、砂石污染环境现象;施工结束后不遗留垃圾和杂物。 责任部门:规建办、城运中心、城建中心、行政执法队。 四、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中心,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实施和推进,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居村及公司,要切实加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党政班子合力抓。对各责任区域内市容环境实施“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我镇创建任务得以落实。 (二)开展整治,措施到位 针对薄弱环节,开展集中卫生整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居村及公司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明确职能分工。严格按照创建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扫除工作中的盲点,克服难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措施到位。 (三)协作配合,落实长效 要将创建与提高管理水平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的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投入保障机制,各职能部门、居村及公司要结合全镇重点工作,加强部门间互相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既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围绕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区、创全国文明镇等重点工作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确保落实,形成长效。
附件:1.吴泾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实效检查考评项目及职责分工
附件1 吴泾镇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落实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各项工作及责任,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市、区相关工作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组 长:王学政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石建浩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君遐 副镇长 朱 洁 副镇长 孙 剑 副镇长 成 员:彭 斌 党政办主任 徐 晨 经发办主任 陆军明 规建生态办负责人 岳小力 社发办主任 陈军徕 社区办负责人 宁晓凌 行政执法队队长 曹国芳 文体中心主任 施晓明 平安办主任、城运中心主任 章春林 城建中心主任 王春明 房管所所长 刘 弛 财政所所长 高晨良 农服中心主任 戴利锋 水务站站长 林 洁 环卫公司总经理 周 宇 吴泾派出所所长 苏 华 塘湾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陈明洲 吴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高放叶 幸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伟民 英武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文斌 星火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丽云 友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谈培俊 和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伟云 共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顾金星 塘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蒋振娣 新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祖疆 吴泾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邵 凤 双柏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姚继红 氯碱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候选人 张毓雯 通海新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继忠 永南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蒋海军 永北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曹伟勇 新华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蒋 蕾 紫晶南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候选人 颜朝俊 宝秀路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晨俊 枫桦景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吴小燕 虹梅新苑第一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林飞 虹梅新苑第二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晓东 万科阳光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候选人 李建明 虹梅景苑第一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顾慧靖 虹梅景苑第二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蒋 浩 嘉怡水岸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卫凤华 塘泾南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雁锋 塘泾北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魏兆梅 紫竹半岛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何正宏 永德宝坻居民区党支部书记 汤 英 万科青藤筹备组组长 创建“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朱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建中心主任章春林兼任,办公室成员单位:规建生态办、社发办、社区办、城运中心、城建中心、房管所、农服中心、水务站、环卫公司。创建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及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中共吴泾镇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印发 |
留言 |
|||
*姓名 |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
*验证码 | |||
公众意见 |
|||
咨询人 | 意见与建议 | 回复内容 | 提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