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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吴泾镇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使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4日

关于印发《关于吴泾镇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使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办(部门),各居、村委,镇属事业单位(公司):

关于吴泾镇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使用的管理办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关于吴泾镇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使用的

管理办法

 

为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吴泾镇土地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现根据上级有关存量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制定吴泾镇工作办法。

一、做好项目开竣工监管根据区级部门提供的供地信息,规建生态办和经发办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对项目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对项目开竣工情况存在的问题做好对区级相关部门的上报工作。同时与区级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协调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对存在超期开竣工违约风险的项目及时上报并做好开竣工提醒、二是对符合开竣工延期的项目做好补充出让合同办理的跟踪和督促等确保项目尽早开工,按约竣工。

二、严格管理产业用地转让。严禁产业用地违规转让,确保产业用地不被挪为他用。经发办熟悉和掌握区域内项目转让意向,做好排摸和提前预判工作。同时要积极与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沟通。

三、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纳入管控。积极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对低效产业用地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对土地的使用收储、提高容积率、节约土地分割转让、低效退出、转型升级、园区主体回购等多种处置方式,通过引入高质量产业、提高绩效产出。

四、做好司法拍卖前置沟通。为避免土地权利人通过法拍规避监管(特别是产业用地),造成土地资源的失控和动迁成本的上升。在法院启动拍卖时,要积极配合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拍卖地块提出产业准入条件、环保标准、规划和土地管理要求和近期开发、动迁情况的意见。

五、规范减量化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规建生态办作为减量化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是负责制定镇域内减量化工作计划,按要求完成减量化任务。二是做好审核项目复垦工程投资控制是否合理有效、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合理、合规、有效、节约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按要求纳入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和建管工作。四是结余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规定,用于动拆迁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及其他支出五大方面,同时要纳入镇年度预算或经镇党委会三重一大决议。

六、加强工业厂房业态保持监督。各相关部门通过对相关环节的联动审核,确保业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是经发办、市场所在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环节,对工业厂房的产证予以审核并对业态变更情况提出意见。二是规建生态办在装饰装修工程审批环节,对工业厂房的产证予以审核并对业态变更情况提出意见。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中共吴泾镇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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