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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2月11日

2018年度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2019211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吴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50342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2018年,我镇积极贯彻区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公开领域,提高工作效率,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61条,占56%;其他类15条,占14%,财政信息公开33条,占30%

主动公开途径: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镇主要采取“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闵行区档案馆的查阅中心二种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办结26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信息公开申请人答复。

四、政府新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收到新公开3件,均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0件,行政诉讼案件共8件,未发生举报申诉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今年的主动公开率相较去年已有进步,但离更高一步的工作要求还存在距离。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率。

二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注重办理时效,提高办理质量,答复意见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减少或避免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0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0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6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6

     1.当面申请数

3110

1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0

     4.信函申请数

3140

25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6

     1.按时办结数

3210

11

     2.延期办结数

3220

15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5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1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