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动迁补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土地收储、招投标管理、政府投资、民防(地下空间)、水务、防台防汛等工作。
分管:规建生态办、规建生态办(招投标)、规建生态办(动迁)、城建中心(水务)、投开发公司。
联系:燃气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