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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吴泾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日

2025年吴泾镇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一、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宣传本部门执掌的行政法律法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序号

部门

普法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任务

1

行政执法队

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2

城建中心

(水务)

负责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3

安监所

负责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4

卫监所

负责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5

吴泾派出所、塘湾派出所

负责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境入境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6

市场监督管理

负责商标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7

税务所

负责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二、镇机关各职能部门重点宣传与本部门职能工作相匹配的法律法规。

序号

部门

普法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任务

1

纪委(监察

负责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2

党政办

负责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3

党群办

负责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4

武装部

负责人民防空法、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5

经发办

负责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6

规建生态

负责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7

社发办

负责教育法、教师法、婚姻法、收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8

平安办

负责禁毒法、反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上海市居住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9

信访办

负责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10

社区办

负责选举法、城市居民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11

社会工作办(房管)

负责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12

经发办(审计)

负责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13

经发办(科信)

负责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14

社发办(养老)

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15

规建生态办(招投标)

负责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16

规建生态办(动迁)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政策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

17

党群中心

配合做好党内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18

文体中心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19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负责社会救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20

财政所

负责预算法、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监督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21

经发中心

(农服)

负责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法、渔业法、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22

司法所

负责宪法、民法典、律师法、公证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残联等社会团体重点宣传面向特定社会群体的权益保障和权利促进的法律法规。

序号

部门

普法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任务

1

工会

负责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2

团委

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3

妇联

负责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4

残联

负责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5

侨联分会

负责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6

台联分会

负责台胞、侨胞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