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乡村医生(含赤脚医生)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本镇退休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妥善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卫计基层〔2016〕17号)和《闵行区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实施意见》(闵卫发〔2025〕6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吴泾镇实际,制定了本操作细则。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医龄补贴?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曾在吴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岗位工作; 2、持有医师(医士)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证、赤脚医生证、保健员证书等有效证件,或虽无证(含证件遗失)但经村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依规审核认定的; 3、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本镇征地养老人员。 注意:以机关、事业单位身份退休的人员,以及在2025年1月1日前已经去世的人员,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医龄怎么算?补贴标准是多少? 1、医龄计算: 按在吴泾镇辖区内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的累计年限计算,退休后返聘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年限折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 工作有间断的,累计计算实际工作月份后折算年限;先后在镇内多个村卫生室工作的,年限可合并计算。 2、补贴标准: 按核定医龄,每月补贴金额 = 35元 × 医龄(年)。按月发放,补贴对象去世后,次月起停发。 3、就高不重复原则: 若已按《关于印发〈闵行区加强农村卫生室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卫办〔2007〕61号)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生活补贴,则医龄补贴与生活补贴按“就高”原则享受,不重复发放。
四、如何申请和认定? 1、申请原则:按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原工作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规定材料,建立“一人一档”。 2、材料缺失怎么办:因撤村、搬迁、保管不当等导致无纸质材料直接证明工作经历的,可以通过查阅工资记录、工作记录,访谈当事人或知情人,召集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等方式提供佐证材料。 3、无证/证件遗失的额外要求:除上述佐证外,还需由两名同时期工作的持证乡村医生或原任/现任村班子成员在申请表上签字证明。 4、特殊情况:确实担任过乡村医生但上述流程仍无法覆盖的,可由村委会上报,由镇社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事一议”研究确认。 5、审核与公示:村委会初审,经班子会讨论后初次公示(5个工作日);镇社发办汇总后,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联审,通过名单交由村二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镇社发办按最终核定名单发放补贴。 诚信提醒: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冒领或骗领补贴的,将追回已领资金,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的证明人也将被追责。
五、什么时候开始发放?能补发吗? 补贴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计发。2025年全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补贴,将在2026年3月一并补发到位,此后按月正常发放。2025年1月1日之后去世且符合条件的退休乡村医生,仍可享受在世期间的补贴,家属可留意申领。
六、后续如何监督管理? 1、动态管理:各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会定期核查补贴对象生存状况和资格条件。发现去世或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发并按规定处理;医龄等关键信息变动的,重新核算后调整补贴金额。 2、监督检查:由镇纪委牵头,联合社发办、财政所、审计等部门,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严查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 3、档案管理:为每位符合条件的退休乡村医生建立个人档案,申请、审核、发放等材料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和审计。
七、如果政策实施后还有遗漏人员怎么办? 政策实施后,如有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但前期遗漏的退休乡村医生,可按相同的认定流程纳入补贴范围,并落实同等待遇。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八、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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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泾镇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操作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