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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虹光经济合作社房屋防水及围墙应急抢修工程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4月11日

虹光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新虹街道虹光经济合作社房屋防水及围墙应急抢修工程的请示》收悉,经街道2025年第8期主任办公会议及第9期党工委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实施新虹街道虹光经济合作社房屋防水及围墙应急抢修工程项目,费用80.3437万元(其中建安费74.1865万元,二类费用6.1572万元)。

2)委托范围:沪青平公路319弄50号房屋、沪青平公路329号南侧围墙。

3)委托内容:房屋防水工程、围墙重建。

4)资金渠道:上海虹光实业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5)招标形式:通过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平台简易流程(应急类)。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5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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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