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虹街道范巷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日
- 索引号:SY200013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行政事务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5-03-03
- 发文字号:闵新办〔2025〕10号
- 发布日期:2025-03-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范巷村民委员会: 《范巷村集体资产确认报告》收悉。上海沪汇会计师事务所对你村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经范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上海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流程,经街道主任办公会议、党工委会议讨论,现对你村集体资产确认结果予以审议确认。 特此界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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