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新办〔2026〕16号 关于同意实施航中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的批复
新虹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实施航中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的请示》收悉,经街道2026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及第8次党工委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航中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1483244元(其中建安费1231734元、二类费用251510元)。 二、实施主体为城建中心。 三、资金渠道:从新虹街道2026年度部门预算“航中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工程款”600000元中列支(预算编号:310112230000323000005),其余资金列入2027年城建中心(水务条线)部门预算。 四、按规定走政府采购程序。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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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航中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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