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新办〔2026〕22号 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你单位提交的“注销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注销“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请你们接此批复后,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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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注销“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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