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新办〔2025〕73号 关于同意调整新虹街道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方案的批复
新虹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新虹街道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方案的请示》收悉,经街道2025年第28次主任办公会及第33次党工委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新虹街道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方案,共涉及工程款为122.634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07.2804万元,二类费用为15.3543万元。从街道本部待分配资金中列支约。 二、按规定走工程招投标程序。 三、原《关于同意实施新虹街道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的批复》(闵新办[2025]55号)作废。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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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新虹街道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方案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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