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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新家弄村水系和绿化景观工程动迁情况说明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2日

闵新办〔2025〕43号

 

关于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新家弄村水系和绿化景观工程动迁情况说明的函

 

上海市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新家弄村水系和绿化景观工程四至范围:东至华翔路,南至北翟支路,西至沪杭铁路外环线,北至北青公路,用途生产防护绿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号:沪闵预征地告〔2023〕第39号,沪闵预征地告〔2023〕第40号,沪闵预征地告〔2023〕第41号,沪闵预征地告〔2023〕第42号,农转用定界报告:202312570295,拟征地面积263029平方米,其中新虹街道218856.9平方米,华漕镇44172.1平方米,该拟征地范围内无房屋动迁,无需启动征地房屋补偿程序。

特此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新虹街道党政办                          2025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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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