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巩固和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以及《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22〕1号),结合《闵行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闵委办发〔2020〕22 号)等文件要求,立足食品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问题导向,立足严的总基调,制定本街道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一)落实党政同责。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闵行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制定《新虹街道党政领导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街道党政主要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及时部署上级部门会议的有关要求,研究落实和协调解决重点难点与突出问题。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列入部门、居村委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重要指标。(责任部门: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街道食药安办) (二)强化“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各居村委、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加强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上报,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食品安全纳入街道平安建设工作。(责任部门: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街道食药安办) (三)加强综合协调。强化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提高综合协调能力。食药安办主任由服务办主任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市场所等部门任专职副主任,负责具体落实;配备2名专职干部加强综合协调,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加强居村委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三员”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落实 “三员”培训、宣传、隐患排查工作。(责任部门: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街道食药安办) 二、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 (四)抓好疫情防控。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管控,落实“111555”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体系,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控”防控策略,实施“三点一库”闭环管控。落实食品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严格禁止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相关场所、设施、从业人员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推进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责任单位:防控办、市场所) (五)全面整治隐患。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结合进博会保障等任务,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全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好食品安全应急点位AB岗负责人制度,及时更新人员更替,做到突发事件到岗、处置快。(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派出所) 三、坚持“四个最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六)严格市场准入。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优质农产品进沪销售。全面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口食品的监管,重点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措施,健全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制度,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责任单位:市场所) (七)落实最严监管。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监督抽查。聚焦食品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对网络餐饮服务、“直播带货”、生鲜配送、小菜店、连锁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完善监管措施;严格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持续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执法和基层综合治理。(责任部门:市场所)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城运中心、营商办、市场所) (八)加强智慧监管。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和区市场局的“智慧监管云中心”系统,推进智慧监管、智能监管。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和重点食堂全面推行视频智能监控和巡查,继续推进非现场执法35家单位智能监管。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餐饮单位建设。(责任单位:市场所、街道食药安办)推进餐厨废弃油脂非法收运、无证食品摊贩、餐饮单位油烟扰民、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等食品安全五项网格化事件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责任部门:城运中心、市场所、城管中队、派出所) (九)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追溯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智能化水平,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实现信息化。实现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市场所) (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铁拳”行动、“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零容忍,全年完成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4条以上,行刑衔接案件2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场所、派出所) 四、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系统治理能力 (十一)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开展网络食品经营净网行动,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实施入网审查和配送服务标准。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持续推广“食安封签”。(责任单位:市场所、街道食药安办) (十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模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部门:服务办、市场所) (十三)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年开展相关整治,处理一件以上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违法违规收运处置以及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反对餐饮浪费,推进餐厨垃圾综合治理,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全面实施干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责任部门:城建中心、城管中队、市场所) 五、坚持改革创新,着力优化食品产业发展能级 (十四)提升食品产品质量。深化食品相关产品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继续落实许可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继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追溯工作。切实做好辖区外卖送餐盒质量提升的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市场所) (十五)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加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及考核,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到100%,“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放心餐厅”、企事业单位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80%以上;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100%。(责任部门:市场所)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全面防范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中小学生营养膳食行动,完善涵盖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菜谱、食品加工过程等的远程监控系统,健全“食安、食欲、食育”一体化中小学营养午餐管理体系。(责任部门:服务办、平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监管;协助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市场所、管理办、服务办、党政办、城运中心)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保障,提升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和餐品质量。(责任部门:服务办、市场所)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落实办酒场所管理办法,做好厨师团队年度遴选和扣分机制,优胜劣汰形成淘汰机制。(责任单位:市场所、街道食药安办、新虹资产管理公司、虹光实业公司)进一步推进小型餐饮临时备案制度,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继续保持辖区食品生产经营零无证。(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 六、坚持共治共享,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十六)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作用。主动接受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鼓励市民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十七)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拓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渠道,将爱博二村食品安全科普站、食品快检室作为重要科普宣传阵地。巩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成效,推进虹桥龙湖天街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楼宇,其中40余家餐饮店创建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和实体食品经营示范店。实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倡导使用公筷、公匙等良好习惯,制止餐饮浪费,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推动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每一个居(村)。(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十八)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60小时;普通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依托区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云中心系统,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智慧监管、智能监管,督促企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运用科技手段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场所)
附件:1、2022年新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明细表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