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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新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0日

 

闵新办〔2024〕35号

 

机关各办公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居(村)委会:

2024年新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24年第7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2024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0日         

 


2024年新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新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本街道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街道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巩固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成果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不断完善和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准确分类、及时主动公开到位。围绕街道党委、街道办事处中心工作,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2.不断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3.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4.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运用多种公开形式及时公开居(村)务公开事项,确保居(村)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自治办、农发办)

(二)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强化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确保关键节

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的相关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及时组织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降低政纠错。强化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定期总结与通报,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采取合理手段规制滥用申请权情形,依法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对标区平台,规范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持续加强平台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检查与整改,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责任单位:党政办、服务办)

2.优化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载体扩大政策传播。(责任单位:党政办、党群办、服务办)

二、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信息

1.围绕加快本街道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聚焦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做好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国家升级版政策的配套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有关贸易便利化政策的推进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2.围绕本街道服务上海强化“四大功能”,及时发布春申金字塔人才计划、全球引才三年行动计划等人才政策落实情况。(责任单位:营商办、党群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3.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等阶段性成果公开。(责任单位:管理办、营商办、投促中心等部门)

4.做好第七届进博会活动资讯、服务保障的信息公开,加强溢出带动效应宣传。(责任单位:城运中心、党群办、平安办、营商办、服务办等部门)

(二)主动公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情况信息

1.做好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高水平改革相关方案制定和公开,进一步固化改革成果。(责任单位:管理办、营商办、投促中心)

2.持续推动碳达峰“十大行动”落实,及时公开相关情况。(责任单位:管理办、营商办)

3.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开,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依法依规为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管理办、营商办、投促中心、市场所等部门)

4.做好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相关新一轮制造业政策的发布和解读,服务保障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责任单位:营商办、服务办)

5.围绕促进和扩大消费,做好“五五购物节”等重大促消费活动,围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增长点,做好相关重点消费领域的政策宣传推广。(责任单位:营商办)

6.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包”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和宣传。(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7.持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责任单位:管理办、营商办)

(三)主动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信息

1.及时发布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及时公开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情况。(责任单位:服务办、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2.依托“易就业”人力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信息,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的公开、解读和推送工作,及时发布社区就业服务站点位。(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3.做好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公开。(责任单位:房管所)

4.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做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高质量基础教育设施、示范性学区集团、新一轮初中强校工程等建设进展情况。。(责任单位:服务办)

5.做好优化保供体系,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生活服务业提质扩容等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做好新增示范点创建和发布工作,加强智慧早餐建设,完善并动态更新早餐地图,及时公开早餐网点布局、早餐工程示范点创建情况。(责任单位:营商办、市场所)

(四)主动公开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情况信息

1.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推进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特色标杆性“一件事”“免申即享”等“智慧好办”金牌服务举措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2.做好“美丽闵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以及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情况的公开,及时发布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河道综合整治和外围排涝泵闸、初雨调蓄池、雨水泵站建设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城建中心、水务站)

3.做好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情况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管理办等部门)

4.持续推进“一江一河”建设,做好滨水公共空间开放和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城建中心)

5.推动机场联络线、嘉闵线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审批信息全流程公开。(责任单位:管理办、城建中心等部门)

6.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隐患“拔点”行动、违法建筑整治、微型消防站建设、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安管中心、城管中队)

(五)主动公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情况信息

1.及时发布街道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全流程公开。(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有关部门)

2.做好立法、执法、普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法律服务方面便民利民举措。提前公开各执法单位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责任单位:司法所、城管中队、安管中心、市场所等部门)

3..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重点抓好部门预决算、推进绩效等财政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责任单位:财管办)

 

三、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

(一)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成果

探索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对惠企政策进行拆解与整合,打造针对性实用性强、服务面广的“政策服务包”。(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1.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2.健全政策“全周期”解读工作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策公开征询期间草案解读的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的精细化解读,做好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三)优化政策推送与订阅服务

1.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空间积极开展政策的精准推送,持续加强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完善行业(人群)标签体系,增加用户自行设置类标签,加强行业(人群)标签与政策标签的关联,提升政策推送效果。(责任单位:服务办、营商办)

2.结合政策目标受众标签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四类推送法”(一是通过一网通办个人及企业专属空间开展精准推送或者订阅服务;二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资讯平台开展广泛推送;三是通过短消息等传统网络通讯方式开展办事类政策及申报渠道的直达推送;四是通过政务服务窗口、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线下渠道开展接力推送),扩大推送成效。(责任单位:服务办、营商办等部门)

3.建立完善政策订阅服务机制,支持企业群众结合自身需求订阅相关主题政策,提升政策推送的适配性。(责任单位:服务办、营商办)

(四)加强政策留言板建设

健全政策留言板工作规范与咨询回应机制,提高政策咨询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政策制定机关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政策制定单位要及时启动专题调查。(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加强政社合作

1.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和居村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依托“一网通办”各端、社区云等线上载体,向相关组织同步推送政策原文、解读材料以及问答清单等政策知识点,支持各类组织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政策推送、多元化解读等服务。(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2.加大对各类组织的政策辅导力度,确保政策信息的精准传递。(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3.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策公开体系。(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四、加快公开数字化转型

加强入库公文要素的统一性、规范性。增强政策文本与政策依据、配套文件、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信息的关联。(责任单位:党政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1.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鼓励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并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加强政民互动。(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2.加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制定涉企政策的,重点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制定改进与保障民生方面政策的,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的,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二)持续优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机制

1.推动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议题邀请公众代表列席。鼓励通过公开报名等方式开展代表遴选,推动更多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市民代表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加强对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会议决策情况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2.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保障服务等工作,要充分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作为决策方案论证的重要内容,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责任单位: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三)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

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点工作,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线下政府开放月活动。结合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领域,全年内常态化多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各种方式营造“政府开放”良好氛围,利用“政府开放”专栏,集中展示活动开展情况,并择优向区媒体推介,形成规模效应,做深做实政府开放品牌。(责任单位:党政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四)高质效办理政民互动渠道留言

全面落实闵行区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要求,确保回复质量。继续做好网上区长直通车工作,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所有留言当天有回应,最终回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责任单位:党政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加强培训指导与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减少人员流动对业务稳定性的影响。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领导每年至少听取 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强化业务培训和交流

继续加强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围绕依申请办理、政策解读等专项工作,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梯队建设和人员储备,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办好政务公开专业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新虹街道党政办                          2024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