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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新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以及市、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街道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全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一)落实党政同责。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闵行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新虹街道党政领导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街道党政主要会议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及时部署上级部门会议的有关要求,研究落实和协调解决重点难点与突出问题。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列入部门、居村委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重要指标。(责任部门: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街道食药安办)

(二)加强综合协调。强化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作用,提高综合协调能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加强居村委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三员”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落实“三员”培训、宣传、隐患排查工作。(责任部门: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街道食药安办)

(三)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开展包保工作督查,对督导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闭环管理,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宣传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部门: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村委、工作站)

(四)强化安全监管。继续落实贯彻《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健全协调机制,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落实街道和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有序做好跟踪评价、自评公示、现场核查等复审工作。(责任部门: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街道食药安办)

二、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

(五)加强智慧监管。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和区市场局的“智慧监管云中心”系统,推进智慧监管、智能监管。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和重点食堂全面推行视频智能监控和巡查,继续推进非现场执法35家单位智能监管。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餐饮单位建设。(责任单位:市场所、街道食药安办)

(六)加强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水平。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责任单位:市场所、街道食药安办)

三、坚持源头治理,坚决守牢准入防线确保食品安全质量

(七)深化食用农产品治理。落实《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管理办法》,持续开展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重点食用农产品整治提升工作。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管理,落实“一批发市场一方案”,强化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数字化赋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积极参与创建示范性智慧菜场。(责任单位:市场所)

四、坚持全程监管,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系统治理能力和效能

(八)落实最严监管。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监督抽查。聚焦食品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对网络餐饮服务、“直播带货”、生鲜配送、小菜店、连锁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完善监管措施;严格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持续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执法和基层综合治理。(责任部门:市场所)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促进国际合作交流,持续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城运中心、营商办、市场所)

(九)强化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推进中小学午餐服务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督促校外供餐单位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范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继续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年度全覆盖监督检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模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在100%。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部门:服务办、市场所)

(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昆仑”系列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零容忍,全年完成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4条以上,行刑衔接案件2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场所、派出所)

五、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科技监管和智慧监管水平

(十一)深化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餐饮单位建设,将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系统接入市及区市场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平台。压实对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长者食堂和助餐点等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加大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推广力度。(责任部门:服务办、市场所)

(十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年开展相关整治,处理一件以上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违法违规收运处置以及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反对餐饮浪费,推进餐厨垃圾综合治理,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全面实施干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责任部门:城建中心、城管中队、市场所)

(十三)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等食品安全五项网格化事件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并有效治理。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排查治理,从严查处违法搭建、居改非等违法行为,推进食品“黑作坊”源头治理。科学合理设置临时疏导、早点及夜市集市区域,推动分类指导,加强错峰执法。(责任部门:平安办、城建中心、城管中队、市场所)

(十四)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追溯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智能化水平,实现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100%。(责任部门:市场所)

 六、坚持质量提升,不断促进食品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十五)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开展网络食品经营净网行动,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实施入网审查和配送服务标准。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在全区持续推广“食安封签”。(责任单位:市场所、街道食药安办)

(十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加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及考核,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放心餐厅”、企事业单位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80%以上;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100%。(责任部门:市场所)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全面防范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中小学生营养膳食行动,完善涵盖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菜谱、食品加工过程等的远程监控系统,健全“食安、食欲、食育”一体化中小学营养午餐管理体系。(责任部门:服务办、平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监管;协助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市场所、管理办、服务办、党政办、城运中心)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保障,提升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和餐品质量。(责任部门:服务办、市场所)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落实办酒场所管理办法,做好厨师团队年度遴选和扣分机制,优胜劣汰形成淘汰机制。(责任单位:市场所、街道食药安办、新虹资产管理公司、虹光实业公司)进一步推进小型餐饮临时备案制度,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继续保持辖区食品生产经营零无证。(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

七、坚持共治共享,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十七)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作用。动接受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鼓励市民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十八)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拓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渠道,将爱博二村和虹桥品汇食品安全科普站、食品快检室作为重要科普宣传阵地。实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倡导使用公筷、公匙等良好习惯。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加强反食品浪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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