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正式批准《闵行区新虹街道2025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现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七)《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八)《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九)《闵行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十)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个执法事项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分类分级执法要求,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范围和数量,强化对街道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相适应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和精准化水平,为辖区城市运行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1.突出执法计划统筹。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级,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不放心”企业,统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精准执法事项,整合区应急管理局各类专项检查要求,推动落实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 2.深化执法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的联勤联动,着力组织开展“多领域”综合性执法。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关于危险作业罪行刑衔接渠道沟通。会同消防部门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消地协同联合执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不入企实施现场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本部门随机抽查,降低企业“迎检”频次。 3.推进执法过程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计划挂网、执法亮码、法审全覆盖等创新工作要求。依托数字化平台,实施执法全过程监督,坚决纠正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走过场”检查等行为,坚决治理乱罚款、乱查封、乱停产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方式,即对重点单位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对其他单位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 (二)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二重点一重大”、化工生产、粉尘涉爆、液氨制冷、轻工重点企业(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培训机构以及大中型工贸企业为重点。 (三)内容 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植入执法系统的执法事项为依据,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逐一开展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检查162家次。 (一)重点检查 1.街道重点单位执法检查 2.重点时段执法检查 3.特种作业违法行为“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 4.厂房仓库专项执法检查 5.有限空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二)一般检查 1.对居村委、公司监管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2.对辖区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等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落实分类监管和触发式监管 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级,分别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和无事不扰。对数字化平台产生的许可备案、隐患整改等异常情况,及时智能预警提示,开展触发式监管。 (二)开展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聚焦大型赛事、活动展台布撤重点环节,用好不定期会商、联合检查、约谈警示等机制,督促赛事活动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全过程监管,做好“进博会”等重大活动驻守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三)开展帮扶指导和联合检查 依托街道安委办工作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厂房仓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智造空间”、新能源项目等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对应急避难场所、地下空间、地震等领域开展联合检查。 (四)其他有关事项 按照区安委会(办)、区应急局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巡查、交叉检查等工作。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新虹街道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