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航油(III-G02C-03a)地块新建项目申请延期开工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9日
- 索引号:SY20001305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和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5-02-19
- 发文字号:闵新办〔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02-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中航油(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贵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闵行区虹桥商务区Ⅲ-G02C-03a地块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2023)67号。由于现实原因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特向街道申请办理开工延期,具体如下: 出让地块坐落于虹桥商务区Ⅲ-G02C-03a地块,四至范围:北至温虹路,西至文澜路,东至Ⅲ-G02C-07地块(公交场地用地),南至Ⅲ-G02C-03b及Ⅲ-G02C-03c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8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59平方米。 根据土地合同第三章第十七条约定“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建设项目在交付土地后12个月内开工。”目前因本项目前期方案设计定稿时间较长,且开工前期需要与市排水公司、电力公司等部门协调,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2025年3月25日开工,特此申请竣工延期一年至2026年3月26日。 中航油(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该项目按政府规划实施,地块不涉及产权抵押、法院冻结、司法纠纷等情形。取得土地后公司未发生股权、出资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产业内容和经济产出。 根据贵公司递交的《关于虹桥商务区Ⅲ-G02C-03a地块延建申请》,在企业落实好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新虹街道办事处同意延期开工,并做好后续的督促和监管工作。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