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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虹街道机构职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日

机构名称: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机构地址:申滨路777号
联系电话:62206127
传真号码:64200282
电子邮箱:lbjdxx@shmh.gov.cn
负责人:邬洁

办公时间:8:30----16:30

机构职能:

闵行区新虹街道办事处是闵行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社区建设、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                              

(一)积极融入虹桥商务区建设和发展,全面服务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服务虹桥商务区,全面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积极探索在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高端商务区进行公共管理的模式,努力打造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水平、一流面貌的现代化高端商务区和低碳社区。
(二)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根据新虹街道的功能定位,全面做好本辖区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制订促进街道发展的各项重大公共政策和重要改革措施,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提升街道的综合实力。
(三)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指导、帮助基层居(村)民委员会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展基层民主,促进基层居(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四)组织领导街道经济工作。积极为区域内各类经济主体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政策环境和优质服务。依托虹桥商务区开发和建设,积极做好税收的属地工作。
(五)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医疗服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行计划生育,做好双拥、兵役、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少数民族等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开展社区服务。
(六)根据辖区内的人口结构、人口布局和流动人口的特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管理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
(七)依法负责辖区内的各项城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防震、防火、抢险等防灾救灾和民防、交通等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新建、改建和联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