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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虹街道2022年11月人事变动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云舟同志任社区党群办主任、文明办主任,免去其党政办(财务管理办)主任职务;

徐艳同志任党政办(财务管理办)主任,免去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倪卫峰同志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兼);

王昭旭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屋管理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社区管理办(城管)副主任职务;

马春燕同志任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葛佳同志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三湘楼宇片区联合党总支书记、副站长(主持工作)职务;

汪旻同志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挂职);

黄惠琪同志任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爱博四村居民区党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

曹彬同志任文明办副主任、创全办副主任;

石怡菁同志任社区党群办社工主管,免去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委员、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社工主管职务;

唐娜同志任爱博四村居民区党支部委员、副书记(管理九级);

朱家为同志任爱博三村居民区党总支委员、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何晓梅同志任社区自治办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杨晓峰同志任三湘楼宇片区联合党总支书记、副站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陈礼丹同志任营商环境办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熊苏红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屋管理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杨玮同志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徐铮蓉同志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张亮同志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翟鸿昌同志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周莉同志任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顾美英同志任社区服务办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宋谦同志任社区服务办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杨建峰同志任财务管理办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费方成同志任信访办社工主管(试用期一年);

杨扬同志任新虹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波同志任上海新虹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晴同志社区党群办主任、文明办主任职务;

免去周玮同志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屋管理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管理七级)职务;

免去董良骏同志社区管理办(城管)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俞斌同志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兼)职务;

免去秦宝发同志财务管理办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正科实职干部职务;

免去史成龙同志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免去梅跃静同志申贵路居民区党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姚旭同志上海闵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闵行区新虹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