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新虹街道农业人员医疗补助? 答:需要同时满足①具有新虹街道农业户籍②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③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3个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新虹街道农业人员医疗补助。
2.问:新虹街道农业人员医疗补助的具体补贴标准? 答:适用对象需自愿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度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后给予和被征地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等待遇的差额补助,包括:1、门急诊医疗费差额补助;2、住院医疗费差额补助;3、门诊大病医疗费差额补助;4、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自负部分医疗总费用,超过个人年收入30%以上部分,给予医疗费综合减负。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之比较及补助比例 门急诊医疗费差额补助
住院医疗费差额补助
门诊大病医疗费差额补助
3.问:新虹街道农业人员医疗补助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 答:2024年1月1日起可以开始申请。
4.问:新虹街道农业人员医疗补助向谁申请? 答:由个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5.问:申请新虹街道农业人员医疗补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的申请人本人有效实名制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经居民医保结算的门急诊发票原件、病历原件或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及明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5、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未经居民医保结算的发票,需先到区或街道医保经办部门进行零星报销,经医保部门提供零星报销结算单后,提供结算单及发票、病历等复印件; 6、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大病发票,需先到居民医保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门诊大病的报销,经保险公司提供大病报销结算单后,提供结算单及发票、病历等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