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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闵行区新虹街道社区综合协管服务社及就业援助服务社管理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6日

1.这两个服务社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答:社区综合协管服务社是整合原千百人”协管类队伍形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援助服务社是以“社区四保”转制为基础建立的就业援助基地,专门用于困难群体托底安置。


2.出台《管理细则》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促进本市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76号),旨在实现公益性组织正规化、管理规范化。


3.社区综合协管服务社与原来的“万人就业项目”是什么关系?

答:这是对原有各类公益性劳动组织(如万人就业、千百人项目)的全面转制,将松散的项目制管理转变为依法规范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实体。


4.社区综合协管服务社内部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答:街道层面设立社区综合协管服务社,下设各专业服务队。各服务队设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各1名,负责日常联络、考勤与考核。


5.从业人员能否在外兼职(如担任企业法人)?

答:严禁。招录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企业法人、高管等身份,必须专职在岗。


6.社区综合协管服务社可以享受哪些财政补贴政策?

答:作为就业援助基地,吸纳区级/市级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


7.补贴资金如何监管?

答: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区人社、财政、审计部门联合监管,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资格并追责。


8.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如何过渡?

答:实行“人员整体安置”。原龙柏公益卫生组织等存量人员统一转入就业援助服务社,劳动关系依法接续。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