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2022年新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3日

机关各办公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居(村)委会:

为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新虹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虹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新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20〕18号)等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

三、严格闭环管理,实施动态调整

根据街道年度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承办部门认真研究论证,主动向党政办进行报备,或者直接由目录管理小组报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新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3

 

 

 


附件

2022新虹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类别

承办部门

完成时间

2

新虹街道户外招牌编制导则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城运中心

202210

3

北虹港“幸福河湖”配套提升项目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新虹水务站

202212

4

新型雨水口及垃圾拦截装置改造工程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新虹水务站

2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