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新虹街道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办公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居(村)委会: 为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新虹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虹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新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20〕18号)等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 三、严格闭环管理,实施动态调整 根据街道年度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承办部门认真研究论证,主动向党政办进行报备,或者直接由目录管理小组报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新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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