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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除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竣工违约责任的征询函
来源: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7月30日

关于免除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竣工违约责任的征询函

 

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经《沪闵规土(2018)出让合同第35号》,取得闵行区浦江镇536街坊P1宗地(闵行区浦江镇工-273号)。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受让人向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缴纳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保证金10801500元,其中开工部分已履约返还,剩余2160300元竣工履约保证金仍未返还。根据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送的《关于收取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竣工违约金的函》认定开竣工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13日,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至2022年10月16日,企业竣工存在违约。

    我管委会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疫情原因要求减免竣工违约金处罚的申请,特征询浦江镇人民政府,是否免除该企业疫情期间竣工部分违约责任。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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