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及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莘庄工业区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建立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效性。 2.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3.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公开专栏的的及时维护及信息发布,不断提升信息的主动公开率。 4.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接收、办理、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全程留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报备管理。注重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与疏导,强化与申请人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二、拓展各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 5.持续深化城市空间格局优化提升情况信息公开。加大重点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引进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城市微更新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公开。 6.扩大有效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及时做好重大工程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做好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提升营商环境内容信息覆盖面和集成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7.碳达峰碳中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做好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筑节能减排专项扶持政策等方案的信息公开。深入做好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发布典型案例。 8.住房保障、改造和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加强廉租住房供应房源和申请信息的联动公开,做好申请辅导。及时更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申请供应信息。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加强宣传解释。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 9.就业、养老、托育和民生保障待遇信息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切实做好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政策及服务信息的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和推送力度。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及时发布。 10.公共文化活动和促进消费信息公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公开。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及时更新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和标准。加强“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上海市民文化节、闵行文创节等节庆活动宣传推广。 11.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加强做好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燃气、消防、交通等应急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及时更新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及改造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进展情况。依法完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信息公开。 12.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信息公开。依据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要素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围绕资金补助发放、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事项,通过分配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13.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全部实行项目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深化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公开试点。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公共服务和投诉集中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学科类培训机构等领域的监管信息披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 三、提升政策公开服务水平 15.开展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和政策集中发布试点。制定政策文件标签目录,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文件制定单位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动夯实基础。推进政策集中发布,建立健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选取部分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开展试点工作。 16.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依托莘庄工业区微信公众号及平台公司的企业服务专员开展重要政策(含政策解读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材料)的线上精准推送工作。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点对点方式主动推送给相关企业和产业园区,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17.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 “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材料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18.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解读和辅导机制。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强化惠民利企政策辅导培训。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分行业、分地域的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国家、本市、本区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加强涉外重要政策外文版供给和宣讲,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9.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 20.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的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制文部门要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咨询窗口推送。各咨询窗口对超出知识库范围的集中咨询问题,及时反馈制文部门,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 四、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2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 22.规范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年内需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4次。决策承办部门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23.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24.持续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配合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配合做好区长直通车栏目建设,确保回复质量。配合做好本区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要求,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所有留言当天有回应,最终回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加强办理结果应用。 25.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每年8月至少集中组织开展1场以上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公众参与的互动。结合各部门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通过播放电子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营造“政府开放月”良好氛围。利用“政府开放月”专栏,集中展示活动开展情况,并择优向市、区媒体推介,形成规模效应。除“政府开放月”以外,至少开展1场 “政府开放日”活动。 五、全面落实监督保障工作 26.加强组织领导。党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任务,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党政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27.强化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抓好集中培训和日常指导,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实际需要,综合采用上门辅导、案例剖析、岗前培训等方式,强化培训针对性。 28.加大考核监督。根据区政府、工业区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党政办要进一步分解细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加大创新工作在考核指标中的比重,积极打造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的创新点,加强经验总结交流及信息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