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来源: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7日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莘庄工业区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