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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8月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在对现行有效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评估的基础上,镇政府决定,下列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莘庄镇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闵莘府规发〔2023〕1号)。

二、莘庄镇人民政府印发《莘庄镇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数字化产业集聚,助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闵莘府规发〔2024〕1号)。

特此通知。



莘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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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