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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仙英《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6日

周仙英:
2023年7月7日发现你在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498弄6号101室,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一案,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8日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书编号:沪(闵)莘府催告字〔2023〕第060245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黄东、卫帅勇            联系电话:64888731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书编号:沪(闵)莘府催告字〔2023〕第06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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