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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贺峰《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

 

邓贺峰

2023年10月25日发现你在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988弄47号

301室,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一案,本机关于2024年08月08日

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

书编号:沪(闵)莘府催告字〔2023〕第060428号)。自发出公告

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张骏威、范星玥          联系电话:64888731

 

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书编号:沪(闵)莘府催告字〔2023〕第060428号)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2024  09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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