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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非现场执法(试行)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1月5日

为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沪城管规【2023】2号),决定自202626日起,在莘庄镇部分区域试行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

现公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事项

(一)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对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占道设摊;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要求;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运输水泥、砂石、垃圾的车辆未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措施;工地违规夜间施工;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执法。

(二)莘庄镇将视情况调整非现场执法事项。

二、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固定设备

序号

区域

非现场执法路段、区域

1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

黎安路西向东水清路东侧

2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

沪闵公路莘建路东向西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202615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