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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秀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7日

唐秀琴:

2025年04月29日发现你在七莘路181弄(裕兴花园)19号南侧,擅自砍伐树木一案,本机关于2025年08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附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权益提示函。

因通过其它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普2510060078号)、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权益提示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曹璐、卫帅勇  联系电话:64888731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普2510060078号)、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权益提示函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