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侯春晖、李蕊: 2024年8月你在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1801弄283号二楼北侧,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搭建建筑物一案,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3日向你开具《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因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沪(闵)府强拆在建决字【2024】第064134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联系人:瞿大伟 联系电话:18017105159 附件: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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