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听 证 公 告 沪(闵)城管罚听公字〔2026〕第1700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6 年10月21日14时00分,在 闵行区疏影路700号3号楼3楼听证室 公开举行 上海椰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杜凯振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书面告知规定事项案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3 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 2026年10月19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魏苗杰 联系地址:闵行区疏影路700号3号楼305室 联系电话:51272669邮政编码: 201199
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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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听证公告(关于上海椰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杜凯振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书面告知规定事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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