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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道明、孙永霞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文书送达通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文书送达通告
本机关已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文书编号:沪闵城管限拆决字〔2020〕第130098号 ,附后)。因:当事人难以送达。依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视为送达。
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用于通告,一份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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