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颛桥镇集体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日
案件名称 |
上海闵行区颛桥镇集体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第2220230001号 |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
上海闵行区颛桥镇集体经济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
汪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N2310112MF2313865Y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
2012年 |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
颛桥镇瓶安路以西、鑫都路以北、紫云华庭以东、紫云华庭以南 |
处罚事由 |
自2012年起,上海闵行区颛桥镇集体经济合作社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瓶安路以西、鑫都路以北、紫云华庭以东、紫云华庭以南土地1768.8平方米建设办公楼、社区服务中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
处罚依据 |
依据本案违法行为发生时间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及本案违法行为发生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瓶安路以西、鑫都路以北、紫云华庭以东、紫云华庭以南(土地勘测面积1768.8平方米)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处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肆拾肆圆整。 |
执法单位 |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日期 |
2024年2月1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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