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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勤俭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9日
案件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勤俭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处罚决定书文号(闵)罚第2220260010号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勤俭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郁晓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10112781132152P违法行为发生时间2010年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闵行区浦锦街道勤俭村
处罚事由2010年起,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勤俭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闵行区勤俭村6组104号南侧,勤俭村东侧,大棚西侧,林地北侧1295.82平方米集体土地翻建房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非法占地。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伍拾捌元贰角整。
执法单位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罚日期2026年10月8日
备注公示截止日期:2027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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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