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乐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规划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监管类信息摘要 |
案件名称 |
上海乐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闵)罚第2220241002号 |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
上海乐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
罗春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310112MA1M83ET7A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
2023年2月 |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
浦江镇乐新农业合作社大门西、树林东、菜地北、立跃路南 |
处罚事由 |
自2023年2月起,上海乐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浦江镇乐新农业合作社大门西、树林东、菜地北、立跃路南的国有土地310.85平方米建设设施农业项目办公临时用房及场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
处罚结果 |
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3、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叁仟贰佰伍拾伍圆整。 |
执法单位 |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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