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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乐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规划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监管类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乐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闵)罚第2220241002号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上海乐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罗春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310112MA1M83ET7A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2023年2月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浦江镇乐新农业合作社大门西、树林东、菜地北、立跃路南
处罚事由 自2023年2月起,上海乐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浦江镇乐新农业合作社大门西、树林东、菜地北、立跃路南的国有土地310.85平方米建设设施农业项目办公临时用房及场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3、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叁仟贰佰伍拾伍圆整。
执法单位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罚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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