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6日
| 规划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监管类信息摘要 | | 案件名称 | 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闵)罚第2220260003号 | |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 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 蒋招荣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607207120C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 1995年 | |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 闵行区浦江镇沈杜公路北侧、浦锦南路西侧、林地东侧、林地南侧 | | 处罚事由 | 1995年起,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闵行区浦江镇沈杜公路北侧、浦锦南路西侧、林地东侧、林地南侧9926.03平方米土地分两期建设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公墓项目的行为,违反了违法行为发生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第四十二条 | | 处罚结果 | 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捌佰玖拾元肆角伍分整。 | | 执法单位 |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日期 | 2026年3月4日 | | 备注 | 公示截止日期:2027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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