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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6日
规划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监管类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处罚决定书文号(闵)罚第2220260003号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蒋招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607207120C违法行为发生时间1995年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闵行区浦江镇沈杜公路北侧、浦锦南路西侧、林地东侧、林地南侧
处罚事由1995年起,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闵行区浦江镇沈杜公路北侧、浦锦南路西侧、林地东侧、林地南侧9926.03平方米土地分两期建设上海福乐山庄有限公司公墓项目的行为,违反了违法行为发生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捌佰玖拾元肆角伍分整。
执法单位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罚日期2026年3月4日
备注公示截止日期:2027年3月15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