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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社区股份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3日
案件名称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社区股份合作社非法占地案处罚决定书文号(闵)罚第2220260011号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社区股份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钱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10112692905010N违法行为发生时间2010年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闵行区闵行区航松路西侧、申翔路北侧、金都路南侧、大通科创园东侧地块
处罚事由2010年起,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社区股份合作社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闵行区航松路西侧、申翔路北侧、金都路南侧、大通科创园东侧5496.71平方米地块建设金都息园公益性墓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非法占地。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肆佰捌拾叁圆伍角伍分。
执法单位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罚日期2026年10月12日
备注公示截止日期:202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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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