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联明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5日
| 规划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监管类信息摘要 | | 案件名称 |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联明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闵)罚第2220250002号 | |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联明村民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 沈春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310112ME0000087H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 2014年 | |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 七宝镇凯斯二期东停车场以西、孙家弄内部道路以北、凯斯二期西停车场以东、孙家弄港以南 | | 处罚事由 | 2014年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闵行区联明村凯斯汽配维修广场以北2873.23平方米土地建设商业房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第四十二条 | | 处罚结果 | 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柒佰陆拾贰圆肆角伍分。 | | 执法单位 |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日期 | 2025年12月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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