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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送达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9月5日


周宝锋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催告)(9252180005)及法律风险提示告知书(4252150036),按照当事人周宝锋提供的送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和路181弄178号邮寄送达,已于202594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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