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252200217),按照当事人陈华德提供的送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坡南路169弄5号102室邮寄送达,已于2025年5月8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