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情况公示 > 行政处罚 
法律文书送达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6日

 

李小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252150318),按照当事人李小辰提供的送达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花桥紫竹苑3幢101室邮寄送达,已于2025年6月16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2025616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