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殿永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4262150994)及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4262200070),按照当事人吴殿永提供的送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明路308弄1号邮寄送达,已于2026年7月6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