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殿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262200604)及接受公安部门处理通知书(4262150994),按照当事人吴殿永提供的送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鹫山小区6号楼邮寄送达,已于2026年7月20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