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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送达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0日

 

周宝锋的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5252200016,按照当事人周宝锋提供的送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和路181弄178号邮寄送达,已于2025319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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