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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阳日酸气体有限公司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4日

执法人员在闵行区华宁路光华路检查时发现,臧学均驾驶现上海大阳日酸气体有限公司沪DD2430、沪H7185挂危险品运输车辆,从颛兴路1959号装载液氮往青浦保税区后返回,该车及挂车共有三个灭火器,全部损坏无法使用。经危险化学品名录查询,液氮为第二类第二项危险化学品,编号22006.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