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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忠擅自从事非法客运活动被查获(第1次)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年4月5日

执法人员在东川路金平路检查时发现刘开忠驾驶鄂Q3X276长安轿车载客1人,乘客在宾川路瑞丽路口上车去五号线金平路站,收了车费10元。该车为社会车辆,无出租车营运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